※申請類別、申請應注意事項,請依當年度公告之申請須知為準(申請須知/申請計畫書格式請至本計畫網站之「專案文件下載區」下載)

運用政府研發補助資源,鼓勵業者導入新技術,以自行開發或產學研合作開發等模式,進行新產品開發,以提升傳統產業研發創新能量,提高其產品附加價值。申請補助類別如下:

1.產品開發:補助業者自主開發新產品,每案補助上限為200萬元。

2.研發聯盟:配合產業發展政策,鼓勵上中下游供應鏈或跨領域合作業者,以產業聚落「聯合開發」模式,協同進行新產品開發或設計。每案總補助上限為1,000萬元,主導業者補助上限為250萬元,其餘參與聯盟成員每家補助上限為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