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階段

(一)何時開始受理申請?
A:本計畫僅受理線上申請,113年度收件時間為113年3月6日(三)至113年4月8日(一)下午17時30分59秒為止。

(二)計畫之補助款上限為何?

A:每案政府經費以新臺幣800萬為上限,政府補助經費佔總經費以50%為上限,提案單位應負擔相對應之自籌款經費。

(三)申請計畫是否要撰寫計畫書?

A:申請本計畫時需提交計畫書並於申請網頁上傳,後續於計畫專業審查階段時將由審查委員檢視。計畫書上傳後,不能修改,請您先確認內容是否已全數填寫完成。

(四)簡報應該如何準備?
A:提案重點說明詳見申請須知。
(五)票據信用查覆單如何申請?
A:
1.建議您以公司名稱前往台灣票據交換所或全國台灣銀行分行據點等臨櫃申請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2.查詢服務內容與其他查詢管道,請您參閱台灣票據交換所網頁(https://www.twnch.org.tw/inqService01.html)。
(六)本計畫補助標的為何?
A:
1.「開發特色化高值化產品」:熱處理、粉末冶金產業藉由特色化高值化產品開發,提升工件品質與產品壽命,連結跨領域產業(如模具產業)升級轉型應用。
2.「導入具有先進綠色製程、先進設備、智慧控制的先進系統應用」:熱處理、粉末冶金產業透過製程、設備或系統之節能應用,在維持工件優質品質的同時,達到減碳優化的目的,進而帶動跨領域產業(如模具產業)智慧與低碳化的雙軸轉型。
(七)經費應如何編列?
A:請依申請須知及其附件「會計科目、編列原則及查核準則」規定編列。
(八)計畫申請資格為何?
A:
本主題式計畫係以國內熱處理業、熱處理(粉末冶金)設備業、粉末冶金業或其應用產業聯合提案作為申請對象,可由單一企業單獨提案或多家企業聯合提案。申請企業應符合下列申請資格:
(一) 申請業者須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不含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或陸資企業】,且行業別資格合於下列任一規範者:
1. 熱處理業: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工廠登記主要產品為「254金屬加工處理業」且公司登記所營事業資料含「CA03010熱處理業」。
2. 熱處理(粉末冶金)設備業: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工廠登記主要產品為「291金屬加工用機械設備製造業」且公司之產品目錄包含熱處理或燒結設備。
3. 粉末冶金業: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工廠登記主要產品為「254金屬加工處理業」且公司登記所營事業資料含「CA05010粉末冶金業」。
4. 其應用產業:須聯合提案且協力廠商為上述之熱處理業、熱處理(粉末冶金)設備業或粉末冶金業。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三) 本次申請計畫內容曾獲其他政府計畫補助者不得申請。
(九)計畫書之格式是否每一部分皆須填寫?
A:本計畫書格式各部分與審查項目有關聯,建議皆須填寫,但如因填寫不全或不實導致無法通過審議時,申請廠商請勿異議。
(十)計畫書填寫重點為何?
A:提案重點說明詳見申請須知。